回到宋朝当暴君 第317章

作者:画凌烟

农民需要钱购买农具、种子,有时候一打仗,赋税沉重,农民倾家荡产,只能借贷生活。

于是,宋代民间借贷业十分发达。

而又因为宋代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大部分是佃户,佃户与地主交流更多,于是借贷的主体便是地主和佃户。

地主通过借贷进一步盘剥农民。

王安石便认为,朝廷可以推出借贷,来统一规范这个市场。

这样既可以遏制民间高利贷,还可以让囤积在提举常平司里的粮食成为商品,为朝廷增加收入。

可以富国,也可以减轻百姓压力,还可以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于是青苗法出来了,再于是,青苗法失败了。

说到底,青苗法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农业金融信贷的重大突破。

虽然它失败了,但它的意义重大。

而青苗法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也很简单:真正需要贷款的是穷人,而官府又不敢大范围将粮食和钱贷款给真正的穷人,因为担心贷出去的钱收不回来。

官府想要贷的对象是有钱人,有钱人又不需要贷款。

于是,根据黄宗羲定律,青苗法后来竟然成了一种赋税,最后被迫叫停。

赵宁说道:“秦桧说的交钞入乡,与王介甫的青苗法有何不同?”

赵鼎说道:“昔时,青苗法是以提举常平司的粮食折成钱借贷给民间,是朝廷实打实拿出粮食折算的,若是民间无法偿还,则朝廷损失颇大,而此时此刻……”

赵宁立刻问道:“此时此刻如何?”

赵鼎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此时此刻,像民间借贷交钞,是朝廷印出来的。”

赵宁沉默地注释了片刻赵相公,赵鼎有些紧张,说道:“陛下,若是银行来主控交钞入乡,一是朝廷不需要真正花费成本,二是将借贷对象限制在农民,可以增加民间交钞数量,将财富流一部分到农民手中,可缓解天下紧张局势。”

“所以你赞同秦桧的交钞入乡之策?”

“臣赞同。”

赵宁倒是真的觉得赵鼎是绝佳的新政执行人。

银行新政稳定后,他本就打算启动下一步的农业贷款新政了,却没想到赵鼎和秦桧已经提前想到了。

不过听到赵鼎推荐秦桧,赵宁心头不由得感慨。

秦桧可不是什么好人啊!

但是,秦桧的伪装,却让赵鼎也很器重他。

第448章 秦桧入政事堂?(第二更)

高俅是一个没什么野心的人,现在在朝堂搞事情,完全是被赵宁强迫的。

这叫被迫营业。

但秦桧就不同。

秦桧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很多时候,只需要赵宁稍微暗示暗示,他就知道该怎么能让赵官家满意。

并且私底下他会结交各方人士。

之前如果不是赵官家狠狠敲打秦桧,秦桧是绝对不会得罪旧党的。

秦桧这个人,个人能力肯定非常强。

他跟何栗是同一届科考,何栗是状元,但何栗的能力跟秦桧一比,就差远了。

赵鼎与秦桧的区别其实也很明显。

赵鼎有能力,有责任,有公心,不会以一己之私而利用权力报复,或者不会因为自己的喜好来用人。

也就是说,你拍赵鼎的马屁没用,他看得是一个人的才德与职位适配度。

他能真正做到“体国”二字。

而秦桧,个人能力强,但基本没有公心,且私心甚重。

赵鼎补充了一句:“交钞入乡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但它却能尽快帮河北、河东、京东恢复民生,缓解朝廷的压力。”

何止一些问题。

交钞入乡,顾名思义就是以借贷的方式,释放货币到农村。

宋朝的农村与县之间已经出现了乡间集市,就是镇,有丰富的买卖。

货币到农村,肯定是可以流通的。

但以权贵阶层的能力,你释放一百万贯交钞到民间,他们很快可以通过手段,将农民手中的钱盘剥干净。

一句话:朝廷印钱拉动农业,做量化宽松,可以发展,但会快速加大贫富差距。

赵宁说道:“如何防止有心之人借贷去,不还呢?”

“一、实施对象仅限于均田承租者,这些人手中的田是朝廷的,如果他们不还,田收回来,庄稼全部没收充公,以填补不还的账目,收回的田转租出去。”

“二、朝廷定期从均田承租方买粮囤积提举常平司,百姓手中有了钱,自然会还贷。”

“三、朝廷监镇官现在村镇推行新农政,愿意来租田的人,都是希望通过种田,改善生活者,按照目前的情况,只要百姓踏踏实实种田,只要不出现大规模天灾,将一部分粮食卖出来,是有钱的。”

赵鼎说的这项政策中,牵涉的几方分别是:地方银行、新政租田者、提举常平司、监镇官。

其中银行放贷,新政租田者拿钱买农具、种子,然后种地,有了收获,提举常平司购买一部分粮食,农民手里有了钱,还贷。

如此,既解决了农民的困难,又将交钞释放下去,还丰富了提举常平司的储备。

这个过程中,基层管理者就是监镇官。

这可以说是之前推出的新农政的升级版。

赵鼎继续说道:“这样还可以藏富于民。”

赵宁说道:“那印出来的那一部分交钞,到了民间,民间总货币增多,货币岂不是要贬值?”

“若是一户原本总钱数只有300文的农家,借贷种田,几年后,有了5000文,那那时候即便货币的购买力降低了一成,但这个农户也买得起衣服,甚至偶尔可以买点肉了,百姓的生活是变好了的。”

好家伙,赵鼎这说的不就是拉动整体发展吗?

让老百姓的收入增加,超过货币通胀的速度。

赵鼎能看到这一层面的东西,实在难得。

或者说,大宋朝的的确确有商业的基因。

大宋朝的官员们,的的确确都是商业精英。

交钞体系现在还只是第一代,银行的建立,却似乎打开了赵鼎这些人的思路。

见赵官家似乎还在犹豫,赵鼎继续说道:“官家是担心货币贬值,引起大户反对?”

“不,大户已经吃得够多了,他们反对朕可不愿意搭理他们。”赵宁言简意赅说道,“朕只是担心货币不受控制。”

作为穿越者,他在书上看到太多人类历史上玩纸币把自己玩死的。

一旦大水漫灌,比作者还……不是,是比战争还严重。

不过赵鼎他们能认识到这一层面,倒是或多或少打消了赵宁的担忧,毕竟他都准备好在陕西用交钞给工人们发工资了。

赵宁继续说道:“你的提议朕是赞同的,不过这里面有一些问题,需要朝廷提前去布局。”

“臣愚钝,请陛下明示。”

赵宁问道:“民间市里的买卖是不是自主的?”

赵鼎说道:“是。”

“那我们姑且称呼为自由市场。”

赵鼎愣了愣,觉得“自由市场”这个词倒是取得很妙。

“自由市场里,大玩家是大商人和地方掌权的权贵,一旦农民手中有了钱,这些人势必会想天方设地法将农民手中的钱搜刮到他们手中。”

赵鼎说道:“陛下说得是。”

赵宁继续说道:“朝廷印出来的钱,最开始在百姓手中停留,很快流入权贵手中,但随着货币的总数增加,市面上的钱却贬值了,商品价格被抬高,而这个时候百姓手里已经没多少钱了,这无疑会加重民众负担。”

赵鼎不由得赞叹道:“陛下深谋远虑,这一点是臣未考虑到的。”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交钞入乡可行,它弥补了初代新农政的不足,但朕不希望交钞入乡政策最后成了害民之策。”

赵宁继续说着:“朝廷有些官员,有懒政的心态,他们希望印钱来解决一切问题,有些人只想着能解决眼前的麻烦,却不考虑毫无节制的印钱带来的恶果,这一点我们必须严格把控,如此才能修养民生,稳定根基。”

赵鼎想了想,说道:“平衡民间财富分配,是另一个重大的政策,通过对富人加税增加国库收入,朝廷向民间购买货品,使钱流入民间,使财富在商人、生产者之间均衡。银行则定期回收交钞,以平衡市面交钞数额。”

“这些事你去做一份策论出来,能快速恢复北方民力,补充国库,肯定是好的。”

“是。”

说着说着,已经到了皇宫附近。

“朕听闻,燕云之地民力已经匮乏,将来若要抗金,还需要大量移民北方,移民需要钱,若是要抗金,以目前的财力是远远不够的。”

赵鼎说道:“臣测算过,至少要移民一百万户到燕云之地,若是每一户给三十贯的补助,就是三千万贯,包括在燕云修筑道路、军防、城寨、驻军,若是真要收回来,变成伐金的前线,至少要在数年时间投入一亿贯。”

这还不算收复北方三镇,恢复北方三镇民力的预算,更不算灭西夏的预算。

灭国不是靠一腔热血的,是必须要有雄厚的财力的。

赵宁的压力很大,内忧外患,新政执行必然有诸多风险。

但也是没办法的事。

另外,从海外补充原材料进来,丰富商品数量,也是可以起到遏制通胀的作用的。

赵鼎下了马车,赵宁掀开帘子说道:“眼下,七路新政已经开始推行出来,既然秦桧想要推行交钞入乡,便让他顶替许翰的尚书右丞,推行交钞入乡。”

第449章 赵构回来了(第三更)

九月十五日,许翰因身体原因,提交了执政的辞呈。

赵官家同意了,并赐许翰太子太傅的荣誉头衔,以表示他对国朝多年来所做贡献的尊敬和感谢。

在许翰卸任的当天,就有不少官员的推荐信送到了赵官家那里。

推荐名单里有两个人,一个是王宗濋,一个是秦桧。

秦桧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了王宗濋。

这并不算意外,秦桧现在还在主办洛阳案,他的声望现在一时无二。

赵宁一直秉承着,茅坑里的一坨屎也有它的用处的用人之道。

九月十六日,在各地清流的一片咒骂声中,秦桧的任命诏书下来了。

从这一天开始,秦桧成了尚书右丞,大宋朝的执政,并且兼任刑部尚书。

任命秦桧,其实并不仅仅是赵鼎推荐。

秦桧处理了洛阳案,至少从表面看起来,是立了大功的。

作为皇帝,要做到赏罚分明,而不是被个人喜好左右。

提拔秦桧,也让天下人看到,赵官家是一个有功就赏的人,有罪一定会罚。

整个靖康五年九月,进入了任免新旧官的重要时期。

此次的洛阳案必将引发天下轰动。

朝堂上一大批官员被清洗掉,包括那些曾经混在新正派里两面三刀的人。

九月十七日,晚秋的阳光和煦、温暖,赵宁与钱槿姝在后苑煮茶、抚琴。

赵官家坐在那里,全身放松,享受着难得的午后时光。

赵宁忽然问道:“近日与你兄长联络了吗?”

钱槿姝说道:“写了几封信。”

“你兄长可还好?”

钱槿姝笑道:“一切都好,听他说杭州好一些海商的子弟,都在帮他编写杭州海事大学的教材。”

关于钱喻清去杭州的一些成果,赵宁其实是知晓的。

钱喻清定期会奏疏回来,现在杭州海事大学已经办理起来的,也有一部分学生入了学,大多是当地海商的子弟。

第一批进来的学生准确的来说并不是来学东西的,而是来镀金的。

出来后,可以直接进入市舶司担任一些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