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222章

  这番景象,或足以让寻常人两股战战,几欲先走,还没进去就先打退堂鼓。

  但对于余琛来讲,那简直就跟回家了没啥区别。

  ——且看那阴曹地府,哪个地儿不比这不归陵来得惊悚吓人?

  大步流星,推开守陵屋子。

  和石头一起收拾了一番以后,余琛才铺好床铺,往船上一座,看向眼前的那马瘸子的鬼魂。

  度人经一展,金光大放,将其摄了进去。

  黄泉河畔,瘸腿的老头儿鬼魂狰狞可怖,双目漆黑,一副恶鬼模样。

  ——这也正意味着,他应当是有什么强烈的未遂之愿,否则模样也不会这般渗人。

  这马瘸子只是寻常人,死了以后,神智蒙蔽,见了余琛,也是张牙舞爪。

  后者轻哼一声,刹那间一股更加阴暗,更加不祥的气息扑面而来!

  那恶鬼便好似被镇住了一般,不敢再动弹。

  待他安静下来以后,余琛才打量着这佝偻的鬼魂。

  众所周知,鬼魂模样,与死时的模样息息相关。

  和先前在城里听说的一样,这老头儿身上除了新伤以外,还有一道道陈旧的伤痕,一看就是多年以前留下。

  至于那些血肉模糊的伤痕,余琛盯了几眼,就看出来这应当是被箭矢所伤。

  与此同时,在他凝望这鬼魂时候,马瘸子的走马灯,也一一闪过。

  且说马瘸子,真名马驭胜。

  大夏京城人士,父母早亡,年轻时在码头干活儿,好勇斗狠,但极讲义气。

  后来漠北变故,妖族入侵,马瘸子当仁不让,应征入伍,成了一名骑兵!

  ——那百姓之间传闻,还真有说对了的,马瘸子以前还真就是当兵的!

  在漠北边关,马瘸子和诸多同僚一起抛头颅,撒热血,抵抗妖族入侵,征战八年光阴。

  那些陈旧的伤痕啊,就是在那会儿留下来的。

  八年过后,马瘸子在一次漠北与妖族的小摩擦中,不幸断了腿,无法继续服役,因伤退伍。

  可养好伤走的那天吧,马瘸子看到了那匹一直陪他征战厮杀的马儿。

  它就在马房里,静静地望着马瘸子,好似知晓离别将至,双眼当中,只有沉默的不舍。

  马瘸子心头一颤,一咬牙,放弃了抚恤金,而是想要带那陪他征战的马儿回京。

  漠北军官准了。

  于是马瘸子便带着他那老马,一同回了京城。

  说这原本他有些军饷剩余,日子本可以过得不错,但因为某次意外,钱财被骗了个精光,落魄但青瓦街上,靠在城外采摘草药为生。

  也因为他年纪也不小了,加上缺了条腿,所以一直也没娶媳妇儿,就跟那匹老马相依为命。

  虽说日子贫苦,但马瘸子却一点儿不怨天尤人,他觉着只要有他的马陪他一块儿,就够了。

  当时有街坊邻里笑问,要是你马儿哪天老死了咋办?马瘸子双眼一瞪,说那天到了,他自个儿也跟着去死!

  那模样,一点儿都不像是开玩笑的。

  没想到,阴差阳错,一语成谶。

  且说今儿一早,马瘸子和往常一样,骑上他那老马去城外大黄山上采药。

  他在山腰上采,就放那老马在一边儿吃草,等他采完了药,马儿也吃饱喝足,驼他回去。

  ——一直如此。

  但今儿,却出了意外。

  晌午时,他在采药,马儿在一边吃草,但一只利箭突然袭来,射在他马儿的腿上!

  马儿惊啸,嘶鸣!

  马瘸子也大惊失色,看着不远处的仨猎手模样的人,大声呼喊!

  说这马儿并非那无主野兽,莫要伤及!

  那一队人循声而近。

  马瘸子这才看清楚了,一共仨人,他认识一个,正是那青瓦街一带的地痞流氓赵大眼!

  而另外俩人,看起来一主一仆,那主子年轻俊郎,衣着华贵,仆人年纪稍大,身材壮硕,一看就是练家子。

  ——不像是猎户,更像是把狩猎当成游戏的公子哥儿。

  等他们靠近了,马瘸子看着马腿中箭倒地的马儿在地上痛苦挣扎,强忍心头愤怒,再次诉说他们这是他的马儿,并非野兽,乃是曾经与他一同在漠北守卫边疆的同伴儿,还请他们另寻猎物。

  可谁知那年轻人听了,好像更兴奋了,直说这辈子山珍海味吃遍了,还没吃过边关战马的肉。

  当即拉弓放箭,把马瘸子的马射杀了去。

  马瘸子怒火中烧,再也忍不住,冲上前去,可还没等他靠近,就被那仆人一巴掌扇飞,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已是下午。

  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血,还有一具被剥了皮的马尸,熊熊燃烧的篝火,穿在树杈上被炽烤得嗤嗤作响的肉块儿,以及三条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身影。

  迷迷糊糊间,他听见那年轻人说,“——劲道!”

  反应过来,马瘸子瞠目欲裂!

  对方却问他,要不要也来点儿!

  马瘸子疯了,挣扎爬起神身,双眼布满血丝,拿着割药的镰刀就冲上去!

  那仨却哈哈大笑,直接上了马,像是捉弄一般,等着马瘸子追,又骑着马跑远一点,马瘸子追上来了,他们又跑远点。

  大黄山上,马瘸子歇斯底里的怒吼声,和那仨人哈哈大笑声交织在一起。

  还听那年轻人说,狩了好几年的猎,今儿还是第一次被人当成猎物追杀,新奇!当真新奇!

  后来,马瘸子跑累了,几欲昏迷,他们还拉弓放箭,射向马瘸子身上不致命的部位,让他清醒,让他继续去追。

  直到玩儿够了,仨人方才骑马,扬长而去!

  离去之前,那年轻人拉弓射箭,就要结束了马瘸子的命,也结束这场闹剧。

  可好在马瘸子脚下一颠,摔了个跟斗,方才躲过致命一箭,最后一瘸一拐,回了城里。

  这会儿,他好似疯魔。

  满脑子都是那仨人!

  满脑子都是入骨之恨!

  恨不能生啖其肉,活饮其血!

  但这凡人,终究是凡人呐。

  马瘸子本就年事已高,加上先前被一巴掌打晕,又见了自个儿的马儿被人吃了,更是被遛狗一般遛了好久,再加上那遍体鳞伤。

  撑到回家,失血过多加精疲力竭之下,终是倒下去了。

  一命呜呼。

  可这人死了。

  恨却难消!

  马瘸子想不明白啊!

  自个儿一辈子没干什么缺德事儿,反而征战多年,和他的马儿一起保家卫国,最后更是一条腿永远留在了漠北边关!

  这一回来,没成为英雄也就罢了,穷困潦倒也就罢了,但为何还要被他所守护的人们这般伤害?连那陪了他后半生岁月的马儿,也被活活剐了皮烤来吃了。

  如何甘心?

  如何甘心呐!

  于是,执念不消,化作怨鬼,狰狞世上!

  【六品灵愿】

  【生啖其肉】

  【时限∶三日】

  【事毕有赏】

第232章 坟头见鬼,妖风捉人

  不归陵上。

  石头抱着块好大的肉干儿,安安静静地啃着。

  ——自从修行天罡无量以外,他本就恐怖的食量再度暴涨,一天得吃个八九顿才能堪堪抵挡饥饿。

  在他一旁,一桩长桌上摆满了黄纸和竹条,还有一小叠朱砂和一盘墨。

  石头就那样盯着自个儿的老爷,在桌前忙忙碌碌,最后扎出一个纸人儿。

  “石头,你在这儿待着,我出去一趟。”把纸人儿做好以后,余琛嘱咐了石头一句,出了门儿。

  石头没问他去干啥,只是一口应下,然后把桌上的黄纸竹条都收拾了。

  安安静静地在山上等。

  可这随着夜色越来越深,很快就过了二更天。

  石头突然听到外边有动静,推门出去一看。

  要说这憨厚汉子,的确是听话,但也仅是听话。

  ——先前虽然殡葬司的人提醒过余琛,让他晚上二更天后千万别出门儿。

  但余琛晓得人鬼殊途,压根儿就不信什么闹鬼的事儿。

  更何况就算是真闹鬼,那还保不准是鬼吓他还是他吓鬼呢!

  所以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当回事儿。

  自然也没特意提醒石头。

  既然余琛没说,石头也不晓得。

  就在这夜半三更天,出了门。

  而后,只听一声“鬼啊”的喊叫,便再也没了声儿。

  .

  .

  京城里边儿。

  余琛先是去了那青瓦街一霸的赵大眼的家里。

  ——这人也是马瘸子的走马灯里遇见的杀了他马的仨人中,马瘸子惟一认得的。

  赵大眼家里,几个破皮无赖正在喝酒打牌。

  余琛并没有找到赵大眼,但很轻易就从那几个泼皮无赖嘴里得到了赵大眼的去向。

  且说这赵大眼啊,出生贫苦,但好勇斗狠,很快就在青瓦街纠结了一堆泼皮,成立了一个地下帮派,平日里欺男霸女,飞扬跋扈。

  倒也聚拢了不少钱财。

  正当他沾沾自喜时,却因为一句话得罪了人,被弄瞎了一只眼睛,毫无还手之力。

  从那会儿赵大眼就明白了过来了。

  他在这青瓦街或许算个人物,欺负欺负那些老实巴交的百姓。

  但出了青瓦街,啥都不是!

  所以赵大眼开始向在打点关系,结交人脉。

  而而那些大人物都精得跟鬼一样,莫说打好关系,平日里就是面儿都不是他们这些人能见到的。

  但这难不倒赵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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