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推演,美利坚大亨 第231章

作者:小鱼的命运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改变这一切呢?

瞧着兴致勃勃的与总督讨论“割胶法”的陈金水,丁权不禁微微一笑,这些学者就是如此,他们看待问题根本就不会从现实的角度看待。

如果没有那些手段,现在刚果又怎么可能每年产出超过三百吨橡胶,没有刚果的橡胶,南华又怎么可能有制造出那么多的飞艇。

飞艇!

有了飞艇,才有了南华对天空的统治,不过,现在飞艇似乎不再是南华所独有的了,法国人已经拥有了飞艇。

不过,他们没有橡胶。

想到这,看着这片橡胶种植园,盯着一滴滴流淌的橡胶,丁权突然开口说道。

“总督大人,我觉得,新式的割胶法,非但不能传播,而且我们必须要严加保密。”

“保密?这是为什么?”

陈金水诧异道。

“为了国家的利益,陈先生,新式的割胶法和橡胶种植园,势必会带来橡胶产量的激增,现在,全世界只有刚果和巴西有橡胶,我们垄断着橡胶的供应,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从源头上控制飞艇。”

手指着天空,丁权正色说道。

“飞艇,是我们击败所有敌人最有效的武器,陈先生,只要我们掌握了橡胶,至少在未来十年内,天空,就是我们的!英国人也好,法国人也罢,他们都不可能获得足够的橡胶,当然,对橡胶的需求还会刺激它的价格,我相信届时公司的收入将会非常可观的,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

就在他们说话时,伴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名通信兵骑着马赶了过来。

“长官,港口的急信。”

信是港口港务官送来的,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就是告诉总督,有从本土过来的船队,而船队上搭乘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南华浮空部队。

“走,立即到港口去!”

李文德的语气显得有些急切,但更多的却是高兴。

半个小时后,在码头,在他看到李度时,就立即走上去,给了他一个有力的拥抱。

“大哥,你来了。”

当初他们在金矿的时候是一个工棚里的兄弟。甚至直到现在他都觉得当时自己能从金矿里活下来,全靠李度的照顾,到这里的几年来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在非洲见到李度。

“小九,这几年没见你在这边还好吧?”

李度打量自家兄弟问道。

“这地方我可是听人说了不算是什么好地方。”

“哥,瞧你说的,我告诉你,全世界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方了,你瞧瞧。”

指着身后的城市,李文德有些得意的说道。

“你看看这儿还有比这更好的地方吗?”

随后他又回头看着大哥问道。

“你怎么到了这儿还有……”

他的目光头像,港湾里的那些船只。

“无事不登三宝殿呀,这次我们过来是封了军令来的,这个是大帅的手谕。”

“大帅的手谕?”

李文德接过信稍微看了几眼,然后用力的点头说道。

“请大哥放心,这件事儿就包在小弟身上,保证绝对不会耽误大帅的大事。”

“嗯,我知道,等我先把弟兄们安顿好了,咱们弟兄再好好的聚一聚。”

李度拍了一下兄弟的肩膀,然后说到这。

“这阵子,我们可要全指望你了。”

“大哥,看您说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都是为了南华。”

在说话时,李文德看着港口上那些从轮船上下来的飞艇部队官兵,忍不住在心里好奇着,那些飞艇在什么地方?

这阵子他可是没少听说那个什么飞艇,现在飞艇部队居然到了这儿。到时候,只要有机会的话肯定要到天上逛大一圈。

都不用李文德说开口,李度看着他的神情也知道他在想着什么,便主动说道。

“等部队到金沙萨安顿下来之后,训练的时候,想不想跟着他们一起到天上逛逛?”

想,怎么能不想呢?

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想到天上去看看?

第443章 天神下凡

6月的金沙萨笼罩在赤道灼烈的阳光下。在金沙萨城外的一片旷野上,一艘艘巨大的飞艇悬浮于半空,手臂粗的系留绳被粗大的钢钉固定于地。这片飞艇场原本是刚刚开辟的橡胶种植园,十天前,随着浮空部队的抵达,这里则成为了全非洲第一个飞艇场。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这片飞艇场给当地人带来的冲击是外人难以想象的。

尽管飞艇场周围有多道铁丝网的阻隔,但是在铁丝网边总有许多肤色黝黑如炭一般的土著人围在那里,

即便是直到现在,他们仍然瞠目结舌的看着那些巨大的飞艇,在他们有限的意识中,从不曾想到,人可以飞到天上,更无法想象那样巨大东西,居然能飞上天。

尽管好奇,但更多的还是畏惧!毕竟,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

不过只是几天的时间,这支浮空部队在金沙萨周围上百公里的范围内,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轰动,每当它于丛林上空飞行时,总会引起地面部落的恐慌,而更多的却是敬畏,在他们看到飞船上巨大的“不死鸟”时,对南华的敬畏之心也更加强烈了。

“他们是来自天空的神族,他们的肤色如同黄金一般……”

在雨林中部落里的人用敬畏至极的语气谈论着那些南华人,谈论着他们从天空带来的神奇飞行物。甚至就连飞艇场这里,也吸引了很多土著人穿越雨林来到这里,参观“天神的飞船”。

“这就是天神的飞船吧!”

“金色皮肤的天神们就是坐着这样的飞船来到这里的,”

“还有像大象一样轰鸣着、喷着火的火轮车。”

“还有喷火的汽船……”

在土著人隔着铁丝网围观飞艇场时,铁丝网的另一边,背着步枪的警卫们,同样也是好奇的打量着那些土著人,他们大都只是在腰间缠着一块破布,浑身赤条条的,甚至就连女人也是如此。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在围观者中,还有一些穿着黄色衬衫、长裤的白人男性,他们大都头戴草帽,背着工具,而且不少人身边都站着土著女人,那些女人年龄各异,有的是身材臃肿的妇人,有的则是妙龄的少女,很多人都怀有身孕。

“飞起来了,飞起来了……”

突然,围观的人们发出一阵阵惊恐的又带着一丝欢喜的尖叫声,在人们的注视中,一艘飞船缓缓升空,一些胆怯的土著人,甚至直接跪到了地上,像敬畏神明一样,崇拜着飞艇。

对于刚果河流域的土著人来说,飞船是神奇的,是充满神秘感的,它是属于神明的,甚至就连同操纵它的人,也是天上的神明。在飞艇来到金萨沙之前,对于这里的土著人来说,

但是对卡桑斯少校来说,飞船并不神秘,因为他指挥部的部队就曾遭到飞船的轰炸,他自己也险些死在轰炸之中,被炸弹震晕的他醒来的时候,就成了南华军的俘虏。

然后呢?

和其它的俘虏一样,卡桑斯少校来到了非洲,在油棕种植园里工作着,他每天的工作并不复杂,就是开垦雨林,开辟新的种植园。

拖着有点儿疲惫的身体,卡桑斯少校在路过飞艇场时,他忍不住站在那里,这还是他第一次距离飞艇这么近。

“可真大啊!”

就在卡桑斯少校这么想着的时候,他身边跟着的土著女郎好奇的问道。

“先生,它就是你之前提到过的飞艇吗?可以从天空扔炸弹的那种东西。”

尽管女人说的西班牙语结结巴巴的,但卡桑斯还是听懂了。

“是的,就是它,欧米尔,我们就是被它击败的。”

卡桑斯的声音不大,甚至有点儿温柔,欧米尔是他的情人,尽管她的肤色黝黑,尽管她在部落里有丈夫,但这并不妨碍,她成为他的情人,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安慰着他孤独的灵魂。

看着她高高隆起的腹部,卡桑斯知道那是他的孩子,再过几个月,他的孩子就是出生,白人和黑人的混血。

二十年前,进入军队服役时,他的部队最多时有一半的士兵是黑人,那些黑人就是炮灰,征召他们进入军队,就为了让他们去死。他们认为白人种比黑人种更优越,而黑人是劣等人种,所以从阿根廷独立的那天起,为了消除境内的黑人,男人被送进了军队,在持续几十年的内战中,黑人男性消失了。

至于女人呢?她们嫁给了贫穷的白人,这样的通婚稀释了黑人的血统,经过几代缔结之后,在阿根廷甚至看不到什么黑人了。

在阿根廷的时候,他从不曾想到,有朝一日会和黑人在生育后代。

或许,这就是华夏人说的“造化弄人吧!”

就在这时,卡桑斯少校听到有人喊他,用的是西班牙语。

“喂,喂,就是你,你过来一下。”

铁丝网后面,一个南华士兵用并不流利的西班牙语喊着他,卡桑斯连忙走了过去,他很清楚在这里的生存规则——服从南华人的命令。

“先生,请问有什么吩咐吗?”

卡桑斯的用并不流利的华语回答道。

“你会说华语?这太好了,我想让你帮我写封信,给我的妻子,”

士兵对卡桑斯说道。

“妻子?”

“是的,她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人,你一看就读过书,我告诉你要写的内容,你帮我润一下色,嗯,就是你们常说那种情书,能帮我写一封吗?”

士兵的话,让卡桑斯愣了愣。

他的妻子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女人怎么可能会嫁给他呢?但是片刻之后他似乎明白了。

女人嫁给征服者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就像……尽管现在他并不是这个地区的征服者,但是,即便是作为俘虏,他的地位也高于那些土著人。

那些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女人们,肯定不介意嫁给这些来自远方的征服者。想通这一点之后卡桑斯新的突然涌起一阵愤怒的情绪,但是片刻之后,这种愤怒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在这个地方的生存经验告诉他,愤怒没有任何意义,只会带来一些疼痛的代价。

尽管内心有点不甘,但是卡桑斯还是按照他的要求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因为对方的拿出了一包水果糖,欧米尔还没有吃过水果糖,甚至还可以给孩子留一些。

毕竟这里并不是布宜诺斯艾利斯,水果糖看起来很普通,但在金萨沙却很难买得到。

“安吉拉……”

写完情书之后,看着因为一份情书兴高采烈的士兵。卡桑斯少校想起了他年青的妻子,她现在怎么样了?

置身于这片绿色的森林里,感受着这里的绿意,卡桑斯的心里充满了对妻子的怀念……

第444章 王泰生的幸福生活

文明的影响是相互的,不论是否愿意,在华夏人把华夏文明带到南美,影响当地人的时候,南美的拉丁文明同样也在影响着南华。同样也在影响着华夏人的生活。

幸福宫,就是文明互相影响的结果,早在南华进入智利之前,就有不少华夏移民娶到了拉丁裔妻子,而她们普遍信仰天主教,婚礼往往都是在教堂里举行。而她们的丈夫,却并不信天主教。

为了避免为了婚礼改信天主教的事情发生,朱先海非常果断的借鉴的大毛的经验——在市政厅修建幸福宫,专门为正式登记、举行结婚仪式的场所。

于是幸福宫也就成了南华的特色。

和所有城市一样,布宜诺斯艾利斯也有一座幸福宫,装修考究的幸福宫,曾是市议会所在。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几乎每个阴历的好日子都会有新人在这里举行婚礼。

今天就是个好日子,一大清早,一队队穿着礼服的士兵和军官纷纷来到幸福宫,他们都是新郎们的战友。

作为新郎的王泰生显得有些紧张,他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王上兵,别紧张,一切准备就绪,下一个就轮到你了,仪式马上开始。”

“班长,干嘛这么紧张,难得哦!”

面对战友们的调侃,王泰生并没有理解他们,只是不时的看着手表:

“我们只有15分钟,过会还有几对新人来登记,我得把地方还给人家。大伙都准备好了吗?”

“班长,交给我吧!”

副班长林宇转头就去组织队伍了。

“新娘在那?”

“正在化妆室呢。”

坐在化妆室里,穿着一身漂亮婚纱的安吉拉,从来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快就嫁给别人。

对于普通人来说,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对于安吉拉来说也是如此,三个月前,她和王泰生成为了恋人。而现在,她将要成为他的妻子。这既是因为爱情,也是因为了肚子里的孩子。

其实刚认识他的时候,她没有想过自己会嫁给他,那时候,她觉得他是一个绅士,会脸红的,会害羞的,腼腆却又不知直接,她能够感受到他目光里的爱慕与渴望,这一切给了她一种久违的心动。

最终,她还是沉沦在他的柔情之中。轻轻的摸着小腹,安吉拉的脸上露出了的笑容。

“卡桑斯,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