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第37章

作者:过节长肉肉

【二、马术精通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三、海底捞火锅底料一份。消耗积分500。】

【当前积分:25250】

“清空商城。”

李逍现在积分富裕,今天刷新的东西倒都是不错。

属性小礼包就不用说了,必买,性价比最高。

马术精通也很不错,在古代骑马是很重要的。

至于海底捞火锅底料,这是改善生活的好东西!

【叮!属性小礼包自动使用成功,获得力量+1】

【马术精通熟练度自动使用成功,当前为:初级马术。】

【其他商品,已自动存入个人仓库。】

还是丹田暖流,暖全身,力量增加一分。

脑海里,也自动添加了许多骑马的经验、要领、肌肉记忆,自然而然出现,仿佛李逍已经骑了两年马了。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11(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8(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7(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初级马术、初级箭术】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牙刷、黑人牙膏*1、雪碧*2、心相印卫生纸一包、海底捞火锅底料。】

“不错,力量已经11了,迟早有一天,能成为猛将!”

李逍虽然并不想去打仗。

可有猛将的实力防身,那也是不错的。

而且随着力量的增加,身体的气血、抵抗力也变得好起来。

只要不乱吃东西,基本上不会得什么大病。

吃完早膳后。

按照惯例,便是去演武场练习一番。

毕竟自己这一身的武力不断增加,总要炼给人看看。

让别人误会,这是我辛苦努力练出来的,不是加点来的。

最重要的是。

自己在练武场,还能被远处的朱凝云看到。

“她已经几日没见我,该想我了吧?”

当李逍来到了演武场。

朱高煦已经在跑圈了,腿上还绑了几个沙包。

不得不说,朱高煦对连武艺这一块,是绝对的自律。

难怪武艺这么好!

“早,高煦。”

“姐夫,早啊。”

李逍也跟了过去,开始跑圈。

远方的永安阁三楼。

当张翠翠看到李逍出现后,连忙呼喊:“郡主,来了,来了,李逍来练武了。”

“翠翠,小点声。”

朱凝云小碎步走来,看到李逍,面色一喜,随后坐在窗边,静静的看着。

看着她的那个他,在演武场挥洒汗水的模样

演武场。

跑了半个时辰后,两人停下。

“姐夫,你的体力日渐变好啊,看来是府内的伙食,将你气血调节好了,潜力也就激发出来了。”

朱高煦指了指兵器架道:“高煦我索性将我的本事,都传授给你,练练兵器吧,挑一样。”

“好。”

李逍点头,随后走向兵器架,兵器架上十八班兵器都有,李逍最后挑了一把剑。

朱高煦略显惊讶:“姐夫,你要练剑?”

李逍笑道:“不行么?剑多帅啊!”

朱高煦不以为然道:“剑不适合战场,真男人应该玩戟!”

说着,他拿出了一把戟出来,挥舞的如旋转的螺旋桨,猎猎作响,十分威风!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李逍补充道:“你姐喜欢诗词,尤其喜欢李白,李白光是含‘剑’的诗词,便有四十首。”

朱高煦用力点头。

心中无比开心。

他懂了,姐夫对姐姐是真爱啊!!

连选把武器都是爱心的形状。

李逍笑问道:“高煦,你喜欢什么兵器?”

朱高煦道:“我喜欢李世民和项羽。一个善用箭,一个善用戟,因此我只用弓箭和戟!”

“.”

李逍心中默然,造反,原来从小就有预兆了啊!

第41章 用剑的男子最帅了!

“那我可就没法教你了,我不会剑法。”

朱高煦又问道:“真的不考虑考虑练戟吗?”

李逍刚想说话,突然远方传来了一道声音。

“我会剑法,我来教姐夫。”

走来的,是朱高燧,笑嘻嘻的。

朱棣的三个儿子,除了老大,另外两个都是从小习武。

“那行,就麻烦高燧教我好了。”李逍笑道。

朱高煦皱了皱眉,心中臭骂,老三啊,你是来跟我抢好运的吧?

谁不知道在李逍身边,能得到好运?

看来最近父王常常夸赞自己,赏赐自己,这小子是眼馋了

不过,朱高煦也不好多说什么。

毕竟是自己小老弟。

朱高燧很是得意,从兵器架上拿了两把剑,示意李逍也拿剑,他要开始教了。

“为何拿两把剑?”李逍好奇道。

朱高燧道:“我这套剑法名为君子剑,是持双剑。”

“君子剑?”

“对。”朱高燧点头:“君子剑法出自刘备,属实厉害。”

“.”

原来是玄德兄传下来的剑法,不过李逍不喜欢拿双剑。

“双剑.我不通武艺,还是先从一把剑开始练吧。”

“也行。”

就如此。

演武场三个人,两个舞剑,一个使戟。

哼哼哈哈之声,不绝于耳。

没一会,朱棣出府路过,看到这一幕,甚是欣慰。

以前朱棣也尝尝晨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不过现在事务繁忙,也就渐渐疏忽了。

“这李逍和家人相处很是融洽啊。”

朱棣心道:“高煦和高燧将来都能成为战场上的好手李逍虽然练的晚,但天赋好,岂不是本王又多了一个得力干将?不对,夫人已经严令禁止了让李逍上战场,还是作罢.”

朱棣暗道可惜,扬长而去。

永安阁楼上。

朱凝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李逍的身上。

好帅

跟李逍想的不差,朱凝云果真是喜欢使剑的男子。

剑,飘逸、灵动.帅气!

给女子一种无限瞎想。

加上诗词的加持,魅力更甚。

铸成星斗生光焰,化作龙蛇会屈盘。

丰城一剑阅千秋,跃跃寒光射斗牛。

气寒西北何人剑,声满东南几处箫。

这些诗词,都是写剑的,仗剑天涯.多么浪漫

每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一样。

在后世,学校中的篮球场,打篮球的男生,就是会比趴在带着眼镜看书的男子跟加吸引女生。

当然了,李逍虽然使剑现在,还有些笨拙。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李逍做什么,朱凝云都觉得好看。

而且,她在想凭借李逍的天资,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使得一手好剑吧?

“郡主,好看吗?”

“好帅.小翠,你又讨打了”

晨练一个时辰结束。

三人便一同出府了。

府邸外,李雄志早就在等候着。

不过他还不会骑马,商量一番后,朱高煦发话,让朱高燧骑马带着李雄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