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南非当警察 第212章

作者:鲇鱼头

  罗克头疼不已,新编第一骑兵师离开约翰内斯堡的时候,一共带了20名厨师,现在部队还没有去达卡,厨师已经减员十分之一,恐怕继续下去,官兵们连饭都吃不上。

  罗克因此在此强调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炊事班,如果再出现问题,罗克就真要处理人了。

  一月五号,部队终于要出发前往达卡,临出发之前的晚上,扎克拿着前几天维萨卡姆送给罗克的金佛来找罗克。

  “确定是镀金的?”罗克简直难以置信,不想送礼就别送,送个镀金的佛像给罗克,这是看不起人吧。

  扎克非常确定,他在约翰内斯堡接触的金器多了,重量对不对,拿在手上掂量一下就知道。

  罗克简直无语,还以为维萨卡姆为人还比较靠谱,现在看来哈里·斯宾塞说的真没错,在印度,最好什么人都别相信。

  达卡位于孟加拉中部,距离加尔各答240公里,不过要从陆上前往达卡并不容易,还是坐船比较省事,一月二十号,在抵达印度一个月之后,新编第一骑兵师终于抵达目的地达卡。

  达卡是东孟加拉地区的首府,城市内遗留有大量莫卧儿帝国时期的建筑以及清真寺,达卡也被称为是“清真寺之城”。

  新编第一骑兵师的驻地在城北的弗格森军营,这里之前驻扎的是一支英军部队,军营内的设施还算完善,有独立的水源,罗克总算是放心不少。

  “如果你不想住在军营内,可以住在巴拉·卡特拉宫,那是莫卧儿帝国时期的一位王子修建的,用来接待来自东方的商队,应该会更符合你的习惯。”贝洛克勋爵对罗克有特殊照顾,这也是英军传统,很少有高级军官住在军营内。

  “不用,住在军营里挺好,方便指挥部队行动。”罗克婉拒贝洛克勋爵的好意,虽然罗克也不会平易近人到和官兵同吃同住,但是住在军营外就太过分了。

  “那好吧,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进入工作状态,你的部队主要负责北城区的安全,没有问题吧?”贝洛克勋爵离开加尔各答之后状态完全不同,他和罗克一样也是责任重大。

  “没问题!”罗克斩钉截铁,北城区是达卡的富人区,众多莫卧儿时代遗留下来的古迹都在北城区,南城则是达卡的贫民区,看样子贝洛克勋爵根本就不关注。

  转天,罗克就命令部队逐步接手北城区的防务。

  达卡也有警察局,新编第一骑兵师主要还是配合警察局的工作,在主要的路口设置固定岗哨,然后在主要街道安排部队巡逻,处理突发事件,一般性事件不用管,自然由达卡警察局负责。

  达卡的治安形式确实是很严峻,新编第一骑兵师抵达达卡的当天,达卡北部钠克拉地区发生部族冲突,钠克拉警局无力制止,向达卡求助,贝洛克勋爵立即命令驻扎在达卡的第35营出兵向钠克拉地区增援,并且统治罗克做好部队出动准备。

  “第35营是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这些部队几乎没有任何作用,所以估计第35营无力制止纳克里地区的冲突,如果失态进一步扩大,那么就需要新编第一骑兵师出动,新编第一骑兵师已经是达卡最有战斗力的部队了。”贝洛克勋爵虽然知道不妥,但也只能先用第35营顶上,新编第一骑兵师刚到达卡,需要一段时间的修整。

  “没关系勋爵,新编第一骑兵师现在就可以执行任务。”罗克一点也不担心,和在约翰内斯堡时的训练相比,现在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官兵就跟郊游差不多,根本不需要修整,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只是部落冲突而已,没准还停留在梭镖大刀的层次,所以罗克并不认为制止冲突有多难。

  “别着急洛克,会有机会的。”贝洛克勋爵不着急,达卡这种情况,新编第一骑兵师肯定有上战场的机会。

  恐怕不管是罗克还是贝洛克勋爵,都没想到第35营居然会败得这么快,败得这么惨,仅仅是一天之后,第35营就逃回达卡,他们不仅没有成功制止冲突,反而大败亏输,一部分士兵甚至丢掉了自己的武器。

  贝洛克勋爵简直是要疯,知道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不中用,但是不知道居然是这么不堪,第35营所有的军官回到达卡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关禁闭,所有士兵全部留在军营内禁止外出,贝洛克勋爵甚至考虑请求取消第35营的编制。

  “抱歉洛克,新编第一骑兵师必须出动,我们要以最快的速度制止冲突,必要的时候可以开枪,我给你全部的权利。”贝洛克勋爵找到罗克的时候再也没有保留,只要能遏制事态发展,贝洛克勋爵不在乎罗克使用任何手段。

  “交给我吧勋爵,不过我只有两个连,还要负责北区的治安,要给我一些辅助部队。”罗克有要求,也想看看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是多么不堪。

  负责为新编第一骑兵师提供协助的是第21营,这是一个由一半印度人、一半廓尔喀人组成的部队,罗克对这支部队还是颇为期待的,印度人组成的部队是烂泥扶不上墙,廓尔喀人组成的部队就一直表现优秀,罗克很想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

  廓尔喀人是尼泊尔一个山地民族,身材不高,但体魄健硕,吃苦耐劳,英勇善战,由于尼泊尔境内80%是山区,所以廓尔喀人自幼在坎坷的山路上行走,练就了一双“铁脚板”,他们性格强悍,身体健壮,特别善于山地战和近战。

  从1815年开始,英国政府开始招募廓尔喀士兵,在此后发生的所有与英国有关的冲突或者战争中,都有廓尔喀雇佣兵参战的身影。

  1857年,印度爆发民族起义时,如果没有廓尔喀部队为英军浴血奋战,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就可能彻底崩溃,廓尔喀人最著名的战绩是在1919年,当时在阿姆利则,廓尔喀雇佣兵用机枪向和平示威的人群扫射长达一个小时,数以千计的锡克教徒和印度教徒死于非命。

  英军在印度的所有仆从军,军官都是纯正的英国人,第21营的营长叫马尔斯·霍华德,他是霍华德家族的成员,不过和温斯顿一样没有爵位继承权,所以才来到印度工作。

  “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当然不可靠,我的部队里有两个连队的印度人,两个连队的廓尔喀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派遣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执行任务,他们连最简单的工作都做不好,很多人入伍一年以上,还学不会正常的保养步枪,如果让我选择,印度人连承担夫役工作都不合格。”马尔斯·霍华德对印度人的怨念很大,英国政府希望借助印度的人力资源,所以把印度形容成“女王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印度人口确实是多,但是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少校,难道就不能组成全部由廓尔喀人组成的部队吗?”罗克很好奇,明明有更优秀的兵源,为什么英国政府还执迷不悟。

  “将军,这就是问题所在,国会的老爷们并不知道印度人的实际情况,所以对印度人还寄予厚望,我们所有的部队,都要求至少征召一部分印度人,要不然这些印度人要造反的——”马尔斯·霍华德也很无奈,只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种情况,罗克也实在是无话可说,一月25号,新编第一骑兵师A连,汇同第21营,全军共计850人,离开达卡向钠克拉地区出发。

  为了照顾第21营官兵的情绪,A连并没有乘坐汽车,而是徒步出发,和第21营一样。

  也还是不一样,A连虽然没有乘坐汽车,但是物资装备都是使用汽车运送的,所以A连官兵可以轻装上阵,这和第21营对比鲜明。

  让罗克没想到的是,这年头英军部队的装备水平也是低得很,第21营别说汽车,全军连马匹都少得可怜,只有军官和少量传令兵有马,所以马尔斯·霍华德对A连就羡慕的很。

  “勋爵,真难以想象,你们新编第一骑兵师的装备居然已经先进到这种程度,感觉我在印度都已经和文明社会脱节了,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了,我感觉我就是个真正的乡巴佬,根本不知道文明世界的进程。”马尔斯·霍华德坐在罗克的“猛虎”里感叹不已,对新编第一骑兵师的装备水平有了新的认识。

  罗克就无言以对,实在是罗克来印度并没有携带战马,要不然罗克也不想出这个风头。

  一天之后,部队抵达钠克拉地区边境,这里的情况确实很糟糕,暴徒破坏了钠克拉地区对外所有的交通要道,汽车根本无法前进。

  罗克还想让A连负责疏通道路呢,马尔斯·霍华德就满脸狞笑:“让第一连和第二连去,这就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第21营的一连和二连,是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罗克突然明白了印度人组成的部队为什么表现这么差,恐怕和英裔军官的使用方式也分不开。

第327章 不可接触

  事实证明,白人军官看不上印度人绝对是有理由的,就连简单的疏通道路,那些印度人都做不好。

  英军所有的驻印部队,军官都是由白人担任,普通印度人就算是表现再优秀,最高也只能到军士长这个级别。

  这其实很打击印度裔士兵的积极性,几亿人的国家,表现优秀的人其实也不少,但是在印度这种地方,如果他们是低种姓出身,那么他们就永无出头之日,不仅仅是高种姓的婆罗门们不给他们机会,就连英国人也不会给他们机会。

  这个现状其实是很让人绝望的,如果罗克出生在印度这种国家,恐怕也会想尽一切办法离开,脱离这个环境。

  所以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有能力的年轻人一代又一代的外流,没有能力的就只能随波逐流混日子。

  英军部队的印度人基本上都是这种状态,他们就算是表现再好,也不可能成为军官,所以当兵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份养家糊口工作而已。

  也不对,印度裔士兵的薪水,大概是无法养家糊口的,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他们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们使用的步枪,还是已经被新编第一骑兵师淘汰了的马蒂尼·亨利,所以用马尔斯·霍华德的话说,白人军官日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看好士兵们手中的武器,要不然很多士兵是会偷偷把武器卖掉换钱的。

  命令下达之后就被层层分解,然后罗克就看到白人军官拿着鞭子向放羊一样,赶着那些印度裔士兵去清理障碍。

  这些鞭子是用布条缠着铜条做成的,与其说是鞭子不如说是短棍,罗克注意到一个动作缓慢的家伙被白人军官斥责,然后几名大头巾拎着这种短棍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狂砸,下手凶狠程度简直让人触目惊心。

  动手的和挨打的其实都是印度人。

  “对付这些懒猪,不用鞭子不行,他们不看到鞭子是不会行动的。”马尔斯·霍华德冷漠脸,这一幕大概也是习以为常。

  “警戒,对面500米处有不明身份的人正在接近——”卡车上的机枪手站得高看得远,他们配备有望远镜,一直都在观察。

  罗克离开约翰内斯堡的时候,将十几辆卡车改装成装甲车一并带到印度。

  改装其实就是往车厢上加装钢板,又给车顶位置的机枪手加装护盾,这样一来卡车的速度虽然大大降低,但是防护力大大加强,在印度这种地方是可以当坦克用的。

  遇袭之后的第一反应,最大程度反映出不同部队之间的差距。

  机枪手示意警戒之前,A连的官兵已经做好了应对准备,五辆装甲车一字排开车顶位置的机枪手严阵以待,其他士兵都在装甲车后面整整齐齐的蹲着休息,等待军官们的下一步命令。

  廓尔喀部队之前还是行军队形,得到提示之后也没有多慌乱,他们还能保持冷静,也在等待军官的下一步命令。

  这些廓尔喀士兵的身高普遍都不高,大概一米五左右,不过他们这个一米五和日本人的那种罗圈小短腿不一样,身材比例还是很不错的,虽然看上去瘦弱了点,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很精干。

  关键是他们腰间的狗腿弯刀实在是太凶悍了,这种狗腿弯刀其实又叫廓尔喀弯刀,因其设计的前宽后窄,刀身很厚实而刀刃又非常的薄利,整体看上去形状就跟“狗腿”非常相似,故而也称作“狗腿刀”,这种刀其实是一款非常优秀的反曲刀,具有超凡的劈砍功能,适合白刃战和丛林之中开山劈路之用,同时也是一款优秀的野外求生刀具。

  狗腿弯刀是廓尔喀雇佣兵的象征,罗克已经弄到了几把狗腿弯刀送回尼亚萨兰兵工厂让工程师们进行研究,接下来狗腿弯刀也会成为尼亚萨兰部队的第一款制式军刀。

  相较之下,印度士兵表现就没法看,他们的好奇心真的大得很,明明有不明身份的人正在接近,在战区这个“不明身份”就跟敌人差不多是一个意思,他们却没有任何警戒的动作,还是乱哄哄的围成一团,有人居然试图爬到汽车上登高望远,结果又被白人军官一把拽下来,然后一群人围上去又是一顿卯。

  好在警戒很快就解除,过来的人打着白旗,走进了才发现,居然是罗克认识的拉克希米。

  嗯,就是那个没有跟罗克送礼的拉克希米,发生暴乱的钠克拉地区,就是拉克希米的领地。

  “勋爵,我的家已经被暴徒占领了,他们把我们赶出家门,却把女人们全部留下来,那些暴徒都该死,请你一定要全部杀掉他们——”拉克希米这会儿认罗克就认得清楚得很,虽然罗克是和马尔斯·霍华德站在一起,拉克希米也没有认错。

  “稍等,我们正在清理障碍。”虽然拉克希米没给罗克送礼,但是罗克还是会尽心尽力。

  别的不说,罗克最讨厌的就是对女性的伤害行为,战争让女人走开,只要女人不主动拿起武器,罗克反对任何对女人的伤害。

  “那就快啊,勋爵,我愿意出一千镑,不,两千镑——”拉克希米口不择言,这话说的有点侮辱人。

  “闭上你那该死的臭嘴!我们不需要你告诉我们该怎样工作!现在你特么马上给我滚开,要不然我就把你仍进监狱。”罗克还能忍受,马尔斯·霍华德就忍无可忍,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

  实在是拉克希米不值得让人同情,虽然表面上拉克希米的遭遇很让人唏嘘,但是身为一个男人,当暴徒闯进自己的家里时,不和暴徒殊死搏斗,反而是丢下妻女独自逃生,这种人就是活该!

  拉克希米不是一个人逃出来的,而是足足有几十号人,从这些人的服饰上可以看出,他们大概都是拉克希米的家人。

  也就是说当灾难来临的时候,拉克希米家里的男人全部逃走,任由女人们落入那些暴徒手中,暴徒们固然该死,拉克希米他们这些逃走的男人更可恨。

  印度人在白人面前的确是不敢反抗,拉克希米被马尔斯·霍华德一顿臭骂,连嘴都不敢回,嘟囔着站到一边,看着罗克的眼神带着希冀,以及那一丝丝的痛恨。

  估计这会儿拉克希米正在腹诽,罗克他们这些军人,为什么没有提前制止那些暴徒,却不会反省为什么自己的领地内会出现骚乱。

  所以罗克根本不可怜拉克希米,虽然罗克也很为那些女人们的命运担心,但是作为军事主官,罗克首先要保证部队的安全,之后才会考虑尽快结束骚乱。

  拉克希米不敢再提要求,转而去骂那些动作慢腾腾的印度裔士兵。

  这些印度裔士兵都是低种姓,对拉克希米这个高种姓土王也不敢回嘴,不过手里的动作并没有因为拉克希米的愤怒而加快,还是那么慢腾腾的一点一点来,哪怕是一个不到一米长的树枝都恨不得两个人一起抬。

  “你们这些该死的猪猡,活该你们下地狱,下辈子你们还会是低贱的首陀罗,甚至是该死的达利特——”拉克希米上蹿下跳,看上去实在是着急得很。

  可是拉克希米就算看上去很着急,也没有上去搭把手帮忙,尽快把障碍物移开的意思。

  “该死的高种姓,他们这些人是不工作的,恨不得有人能替他们吃饭。”马尔斯·霍华德实在是看不下去。

  印度的种姓制度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最高等级,在印度社会中处于最高等级,而首陀罗作为低种姓也被称为“杂种姓”,他们在印度很少受到尊重,做着被认为最低贱的职业。

  除了以上四种之外,还有一个根本不配拥有姓氏的阶层,这些人在印度属于“贱民”,被称为“达利特”,也被称作“不可接触者”。

  拉克希米的催促绝对起到了反作用,最后几个并不算大的树干看上去很沉重,那些印度裔士兵干脆就碰都不碰,哪怕白人军官上去用棍子抽,那些印度士兵也就是抱着头躺在地上缩成一团随便,根本不反抗,当然也不会起来干活。

  罗克是在无法忍受,示意官靖用卡车上去把树干拖走。

  结果卡车拖走树干的时候,不管是刚才挨打的还是挨骂的印度裔士兵都爆发出一声热烈的欢呼,甚至包括拉克希米在内都在鼓掌,看上去就跟他们已经赢得了胜利一样。

  “勋爵,你不该让卡车出动,你看这些家伙的表情,他们并不感激,而是认为你的手下做了他们的工作,成为了和他们一样的低种姓,他们甚至会认为,别人如果帮助了他们,是因为别人自认为比他们的社会地位更低,应该主动为他们提供服务。”马尔斯·霍华德的话刷新了罗克的三观。

  果然,接下来,就有印度裔士兵希望能乘坐A连的卡车前进,因为他们觉得那样很不错。

  这会儿罗克肯定就不惯着他们,新编第一骑兵师士兵的枪托,砸人的时候可比棍子狠多了。

第328章 杀良

  罗克之前就知道印度人是烂泥扶不上墙,但是没想到居然会烂到这种程度。

  马尔斯·霍华德说的没错,真的不能向印度人表示任何一点善意,哪怕一点点微小的帮助,都会被印度人认为是理所当然,他们不会心存感激,只会蹬鼻子上脸,罗克现在深有体会。

  障碍移除,部队继续前进,马尔斯·霍华德命令印度人组成的连队首先出发,这马上又引起印度裔士兵的抵触。

  “少校,我们恐怕不能那么做,否则士兵是哗变的。”一名上尉向马尔斯·霍华德坦诚,印度裔士兵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那就全部枪毙,如果有人敢不服从命令,那么就执行战场纪律!”马尔斯·霍华德杀气腾腾,他对印度裔士兵的忍耐已经达到极限。

  罗克看着那些印度裔士兵真的是无语,他们表现的毫无自尊心,任由白人军官叱骂殴打,不反抗,但是也绝对不配合,不仅仅是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官兵,就连廓尔喀士兵都是向印度裔士兵报以充满嘲讽的冷笑。

  “算了吧少校,现在最重要的是完成任务。”罗克不想继续僵持,印度裔士兵就是这样了,他们不可能表现的更好,实在不行,罗克准备让新编第一骑兵师A连担任前锋。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印度会如此混乱了吧,勋爵,正是因为这些印度裔士兵,所以印度的局势才会如此失控。”马尔斯·霍华德简直痛心疾首,这些印度裔士兵的薪水其实都不低,那些钱与其用来养兵,还不如养狗。

  最起码狗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

  最终担任前锋的是廓尔喀士兵组成的连队,罗克派了两辆装甲车作为支援,全军呈战斗队形继续向钠克拉前进。

  哪怕是最基本的战斗队形,印度裔士兵依然无法完成,很多士兵甚至把步枪背在肩上,根本没有准备战斗的意思。

  罗克干脆放弃这些印度裔士兵组成的连队,就当他们不存在,只要他们不拖后腿就行。

  其实所谓的“叛军”弱得很,很多人连武器都没有,压根就是衣衫褴褛的农民,部队抵达钠克拉,根本就找不到敌人在哪里,那些沉浸在劫掠中不可自拔的平民看到大部队到来之后就一哄而散,根本没有任何有组织的抵抗。

  拉克希米的家损失惨重,连大门都被暴民拆毁带走,家里被劫掠一空,几个年龄较大的妇人赤身裸体躺在院子里的地上,年轻的女人都已经被抢走,他们的命运自然不言而喻。

  拉克希米表现的如丧考妣,哀嚎着冲进家门,第一时间不是看望那些可怜的女人,而是先去旁院查看仓库。

  仓库里自然也是空空如也,然后拉克希米就坐在仓库门口嚎哭,根本不关心家里年轻的女人都去了哪里。

  还是罗克于心不忍,让护士给那几个可怜的女人送去衣服。

  让罗克寒心的是,所有的印度裔士兵和廓尔喀士兵对这一切似乎习以为常,廓尔喀士兵还好些,能做到视而不见,那些印度裔士兵,看向那些女人的目光就充满邪恶的感觉,这让罗克实在是无法忍受。

  “放下你手中的东西,你特么还是不是士兵?你是强盗吗?”旁边的房间里传来怒吼声。

  罗克和马尔斯·霍华德过去,发现是两名印度裔士兵把房间里的窗帘扯下来围在自己身上,两名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士兵正在怒斥他们。

  让罗克愤怒的是,那两名印度裔士兵的脸上简直是毫无悔意,他们正想推开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士兵直接离开。

  罗克还在冷笑的时候,马尔斯·霍华德就直接拔出了手枪。

  “混蛋,我要枪毙你们!”马尔斯·霍华德丢不起这个人。

  那两名士兵却试图把肩膀上的步枪取下来。

  结果就被旁边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士兵用枪托狠狠的砸倒在地。

  “混蛋,绑起来,绑起来,集合部队,我要就地正法!”马尔斯·霍华德就暴怒,这两名士兵的行为,突破了马尔斯·霍华德的底线。

  部队集合的时候,罗克惊讶的发现,好几个士兵身上都裹着类似窗帘或者是床单之类的东西,有些士兵身上还背着包袱,有两名士兵手里还拎着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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