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长生不老 第44章

作者:初恋璀璨如夏花

其实对于刘长安来说,生命中最漫长而困难的事情便是心情心态和心境的管理,按照最稚嫩的想象,犹如时间长河一般的生命中,见惯了生离死别,世间百态,当太上忘情,犹如逼王一样超脱而优越,心如枯槁灭迹,神如冰雪寂寥。

若要如此,世间一切既然无趣,那么凡尘种种只是烦心,不如远离人世,去世界最人迹罕至的地方呆着好了,呆上个几千几万年,超脱仿佛仙人不萦一丝世间尘埃,一定逼格满满。

这么活着,和死物有什么区别?

人家修仙,那是觉得寿命不长的话红尘种种不过是过眼云烟,先求个长生,成了仙人以后,还有个地方可以去,凡人篇之后再来仙界篇,精彩绝伦。

刘长安倒是已经长生了,可他要觉得红尘是过眼云烟,把自己心态整的如俗人想象那般,接下来他能去哪?这个世界可没有仙界给他飞升,以神仙姿态在俗世展现自己的超然物外,有意思吗?累不累啊?傻不傻啊?

红尘种种,苦也,乐也,悲矣,喜矣,才是真正精彩绝伦,只羡鸳鸯不羡仙,懂不懂?

控制自己的心性和心境,远比自以为太上忘情困难的多,因为这才是逆天逆时间长河,倔强地保持着自己的本心。

一首应景的唐人七律第一: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丽丽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爱当黄鹤楼当黄鹤楼去,爱当鹦鹉洲当鹦鹉洲去,刘长安只当那千百年来熙熙攘攘的游人中的一只。

为什么不是杜甫的那首《登高》?因为就是什么都有争议啊,自己喜欢的便是第一,千金不改。

刘长安选择的人生,自己喜欢,谁要活的和你们想象的一样?

回到家里,刘长安在梧桐树下做了做“拔苗术”,心里想着安暖不知道有没有练她的“溱洧方术”,其实对于女孩子胸部这种事情,刘长安也不是真的怎么在意,关键还是安暖自己特别在意,老是喜欢在刘长安面前计较白茴,干脆满足她。

女人就是这样,缺什么给她什么是最简单的,否则任何事情她都能一直和你计较下去,只是有的女孩子在乎物质上的,有些女孩子在乎其他方面的种种,不一而足,也难以一言道之,她们毕竟是仙女这种难以琢磨的生物。

这时候安暖发来了一张照片,美丽的少女倚靠在阳台的花草中,爬山虎郁郁葱葱满壁,茉莉竟吐芬芳,她身上的旗袍衬着少女高挑的身姿,初初有了沾染成熟的妩媚,曲线是那柔和而顺畅的幅度,犹如河滩上沾水的杨柳枝摇曳的风情。

最美的享受,当然还是来自那不可方物的容颜,为了搭配旗袍风格,少女懒梳发髻,平淡而微羞的神色在散开的几缕发丝中夹杂着斑驳树叶间落过来的阳光,让人总想感慨岁月静好,美人芳华。

连滤镜都不用,就如诗如画,这便是安暖。

“想来找你,妈妈不许,但是想让你看看自己做的衣服,没有被辱没,今天我好像前所未有的自信,刘长安……”

短信嘎然而止,好像没有发完。

“刚才我妈来偷看,真讨厌!”

“有机会穿给你看。”

毫无疑问,安暖心情正好,正打算发送一条饱含情绪的短信,被某人偷偷摸摸的眼神打断了,让她难以自然的继续。

女孩子都是讲究氛围,状态,仪式感的,而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刘长安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人,他继续练自己的拔苗术,甚至去房间里捏了捏脸,总感觉自己民国年间的脸更搭配旗袍……或者这是叶巳瑾的缘故,看到旗袍,就想起了叶巳瑾,想起了那时候的自己是什么模样。

又调整了回来,活了这么久,他总不能一直一个名字,一直一张脸,现在的社会身份和身形容貌都挺好的。

走出房间,刘长安又收到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原来安暖的那张,另外一张还是在同样的地方拍的,连光影角度都相似,只是人却不同了。

“也不怕撑破衣服?”刘长安真的没要想到,还好衣服料子有弹性,兼且女子腰肢纤细而无成熟女子常见的臃肿下肢。

可是真的也很好看啊,和安暖比起来,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春兰秋菊,各擅扬长,女子形容如画,眉如远山轻柔,微微张开的唇边挂着一丝这个年纪少有的娇憨,手指懒懒地搭在小腹前,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慵懒妩媚和成熟,却似十月的石榴一般。

“谁穿着好看一些?”

“你穿的十分少女,温柔美好,你姐姐穿的成熟些,妩媚优雅。”

“呵呵,那是我妈妈啦!”

“呵呵,别开玩笑了。”

“才没有和你开玩笑,你不是总想知道我妈妈长什么样吗?今天就给你看看喽。”

“惊讶昔人曾羽化,方知世间存仙子。”

“什么呀,前边一句是《过NC县麻姑山》里的,后边是你瞎编的。”

“夸你像仙子呢。”

“哦……我才反应过来,谢谢。”

“就是穿的有些紧。”

“我最近胖了……嘻嘻!”

“我说你妈。”

“哦……再见。”

看哪,这世间的女子如此可爱,忘什么情啊忘?刘长安一边做着拔苗术,一边想着今天晚上吃什么。

腊肉上次被周咚咚帮忙吃完了,大鹅也是一顿就完了,只剩下汤也用来做了面条,最近肉吃的有些多,平常也敢在各种汤粉面中随便加鸡蛋和荤码子了。

泥鳅暂时就不吃了,连周咚咚都没有因为馋嘴而要吃炸泥鳅,她还在兢兢业业的养着,真要吃了,只怕她吃三碗之余难免会吃下痛哭流涕便随着的眼泪鼻涕,然后拿刘长安的衣服毛巾擦,那就无法接受了。

周咚咚虽然是个愚蠢的小孩,但是比一般的小孩更有某种可取之处,例如她给刘长安送豆浆就风雨无阻,大部分小孩凭着热情做几天不难,却很少能这么坚持早起离开被窝。

周咚咚喂泥鳅也是风雨无阻,任劳任怨的。

最后刘长安决定吃青椒一面黄豆腐,去豆腐摊子买了两块豆腐回来,却看到EMS送来了一份公文。

第一百零二章 八荒六合

重要公文函件,很多人还是习惯用EMS的,这其中多多少少是有些情怀的,有多少人曾经是在最偏僻的山野乡村,连公路都没有通的地方,等待着寒门学子改变一生的那份录取通知书,负责的不是任何一个资本家拥有的快递公司,只有那家骂名无数的EMS。

EMS的投递员整体都要年纪稍大一些,不能称为小哥了。

许多人对邮政相关的印象中总少不了骑着二八自行车,后边挂着绿色邮布包的情景。

那是很多已经开始秃顶了的人才有的记忆。

刘长安有这样的记忆,但是他没有秃顶,头发乌黑柔顺而浓密,“DUANG”的闪亮让人容易想起老梗。

放下了手里的青椒和豆腐,手有点湿,撕开蓝色的封包,里边还有一个信封,上边写着一行字,其中有一个名字。

“转叶辰瑜亲启”。

地支第六位“巳”属蛇,地支第五位“辰”属龙,瑜和瑾皆为美玉。

现今活着的人里,依然知道依然记得这个名字的寥寥无几,一只手应该就数的过来。

要是有民国大小姐们的调皮子孙翻阅当年曾祖母们的日记杂文,或者这个名字出现的更多一些,豪奢巨富,挥金如土,风流倜傥,是多少女子的梦中人,闺中客。

尤其是欢场中的女子,更是喜欢如此恩客,记得这个名字的可能更大一些,欢场女子无情,大多不过是翻脸不认人而已,那些大小姐们,反手卖人可都是一把好手,当然事后也会写些诗文悼念下,伤情怯怯的给人看她心里的伤疤和眼角的泪痕,这也是当年很受看客欢迎的精彩戏路。

“真没礼貌,怎能直呼我曾祖父我姓名呢?”刘长安愤愤不平地说道,然后收起了信。

投递员离开了,刘长安依然在新搭起来的泥砖灶上生起了火。

放上铁锅,挖了一大勺子猪油沿着锅边涂了下去,洗了豆腐放在手中,等火势大了起来,锅子里开始淡淡冒油烟,这才拿着刀一片一片削手里的豆腐,刀法迅捷而精准,豆腐片几乎同时撒入锅中铺匀。

豆腐煎的稍黄,再撒些盐和生抽,淋了些剁辣椒下去,最后放芥菜干,放了一点水之后颠锅几次,撒上葱花就出锅了。

吃完晚餐,收拾好了餐具锅具,回屋洗了澡才把忘在门外的信封拿了进去,关门开灯拆开了信封。

“遥想秦时明月,汉时城关,初见君于沙场,君之雄姿,持枪征战,几有横扫八荒六合之势,然朱明后数百年,华夏难寻君之行迹,今时今日偶然得知君终有后裔,喜不胜喜,将择日而访。”

没有落款,无名无姓。

“写的什么玩意,还是打印的,我什么时候横扫八荒六合了?”刘长安随手就把信给丢了。

睡觉。

早间醒来,空气里弥漫着湿润的味道,推开门发现昨夜里又下了雨,看了看天空,一会儿大概还得下雨,看来这梅雨天气离开郡沙一带还遥遥无期,真是让人不得不浑身懒散而无所事事的客观原因啊。

这样的天气,正常人不想上班不想工作不想出门都是正常的,只有像躲在屋檐下不能出去撒欢,无聊地摇着尾巴瘫在地上的狗,才能烦闷无聊的度过这段日子。

刘长安一边洗脸刷牙一边思考今天早上是吃粽子还是米粉,周咚咚摇摇晃晃地跑过来了,因为她试图让两只手都轮圆的摇起来,小身子就难以保持平衡。

终于在门槛上摔了一跤,艰难地爬起来,把口袋里的豆浆掏出来。

“噢……”

“哦。”

“我又要被打了。”周咚咚皱起了眉头,发现了孩生中难以避免的残忍现实。

“先把你的那一包给我喝。”

周咚咚把自己的豆浆给了刘长安,她口袋里的那一包被压破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跑?”

“因为我今天是小飞机啊!”

“那你以前双手左摇右摆的跑是什么?”

“我是威武的解放军叔叔啊!”

“威武没看到,愚蠢之气是四面八方地扩散出来,横扫八荒六合。”

周咚咚只能听懂威武和愚蠢两个字,她也不在乎,在长安哥哥眼里,好像所有人都是愚蠢的,周咚咚并不是最愚蠢的那一只就好。

刘长安只是没告诉她他眼里最愚蠢的那一只是谁而已。

周咚咚拿着扫帚把地上的豆浆袋子和散出来的豆浆扫了,刘长安把她的衣服脱了下来,擦干净之后在火上烘烤了一会儿再给她穿上,“这样你大概不会被你妈妈打了,但是早餐的豆浆没有了。”

周咚咚看着刘长安,刘长安继续喝自己的豆浆,然后朝着周咚咚眉开眼笑。

周咚咚抿了抿嘴唇,回家去拿豆渣喂泥鳅了。

刚刚喂了一会儿泥鳅的周咚咚,很快就抛弃了刚才心里的一点小委屈跑过来找刘长安了。

“那个骗小孩的坏人又来了!”周咚咚连忙抱住刘长安的大腿,躲在他大腿后张望着。

刘长安只好站在原地慢慢喝豆浆了。

“刘长安,我又来了。”高存义尴尬而局促,刘长安也就算了,那个小孩总是用那种清澈却明视着警惕的眼神看着自己,让高存义总觉得作为大人便是一种罪过。

刘长安既不奇怪,又不问他还来干什么。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师兄被一招废掉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武术界,要是这种情况下,我师傅依然不出手的话,只会成为笑柄,和声败名裂没有什么区别。”高存义解释道。

“我觉得你搞错了重点。”刘长安摇了摇头。

“你说。”高存义的语气中不无尊敬,因为这是真正的高手啊,小小年纪如此功力,值得钦佩,就和自己堂弟一样,乃是时代的骄子,各自擅长领域的弄潮儿。

“周咚咚原本是个天真活泼的小孩,结果被你们伤害到了幼小的心灵,变得愚蠢起来。”刘长安拍了拍周咚咚的两个小马尾,“你们还是先自杀谢罪,我们再说别的吧。”

“我天真活泼,还……还机智勇敢。”

刘长安又拍了她的小马尾几下,大人说话小孩子闭嘴。

高存义哭笑不得,他承认王一博是罪有应得,可是高存义有责任,也不能就这么自杀谢罪吧,再说了,都自杀谢罪了,还说什么啊?

第一百零三章 触槐而死

刘长安指了指身后的梧桐树,对高存义说道:“你撞死在这棵树上算了吧。”

高存义生性耿直而略微执拗,但是并非上个傻子。

“要不我替你找颗槐树?”刘长安怀疑高存义是看不上梧桐树,毕竟槐树的地位高贵些,所谓三槐九棘,位列三公才有资格配槐树,所谓“槐鼎”,在政治层面中,“鼎”这个字的意义非比寻常,无须多言,能够和“鼎”并列,当然也是很高贵的。

因此很多人要自杀都找槐树撞死自己,便是“触槐而亡”,在古代是很震撼的事情,说不定还能记入史册。

“晋灵公派了鉏麑去刺杀宣子赵盾,但是鉏麑见赵盾认为赵盾乃民之主也,不愿杀之。残害忠良即为不忠,违背君命即是不信,陷入这样的两难之境,他就选择了一颗槐树撞死。《左传》是这么记载的,只是鉏麑大清早去刺杀赵盾,又没有同行,他的心理活动和说的话,竟然还能记入史册,也不知道左丘明是怎么知道的……其实鉏麑是被人杀的,毕竟当时有保护赵盾的必要……”

高存义愣愣地看着刘长安扯淡,他只是个习武之人,遇到这种秀才真让人头痛……不对,这刘长安比他还勇猛的多,在这里文绉绉的掉什么书袋啊!

“赵盾家门口当然是可以载槐树的,可惜我身份一般,门口只有大梧桐树。”刘长安顿了一顿,“都被你引开思路了,重点是,你现在不也是左右为难?一方面师命难违,另一方面面对周咚咚这样天真活泼的小孩心生愧疚欲死,再者还打不过我,你不撞死在这棵树下,还有别的选择吗?”

谁去引开你思路了?可高存义竟然觉得刘长安说的很有道理,不由自主地看了看这棵梧桐树,然后马上摇了摇头清醒过来,顿时羞恼不堪,“刘长安,死我是不愿意死的,你把我也废了吧,我去医院躺着!”

刘长安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

高存义只觉得身体好像被拍的缩短了一些似的,这种感觉随着刘长安力道的消失也散去了,但是又有些浑身不适,就好像晚上睡觉的姿势太别扭,一晚上起来总觉得到处不舒服。

“你过一阵子就会肌肉骨头发酸,剧痛难受,到医院躺一阵子就好,正好避开你师傅。”刘长安并非浑身暴戾之人,王一博这种家伙废了是自然之理,高存义这种人略施惩戒就可,谁让他把王一博带过来呢?找刘长安麻烦,他是不在意的,但是拿周咚咚来动手就是不行的,万一原本就是个愚蠢小孩的周咚咚真的被一巴掌或者一抓之下变得更愚蠢了,以后谁来给刘长安送豆浆,喂泥鳅啊。

这种后果太严重了,感觉上有点超越没人陪着打牌搓麻。

高存义搞不清楚刘长安这是什么手段,这就是传说中的后劲?他现在就有些浑身不舒服了,也不怀疑刘长安在糊弄他,拱了拱手告辞。

刘长安回过头来,周咚咚已经憋的小脸通红了。

“你可以说话了。”